United States Visa Applications
我們為欲赴美之遊客提供免費的簽證評估, 判定其是否有資格以免簽計劃入境美國或需要申請簽證。本站是由一家民營公司營運,並非隸屬美國政府。我們並不簽發 ESTA 簽證或任何簽證

常見問答集



ESTA 並非簽證的替代物。若您持有簽證,您可以依照該簽證的目的在美國旅遊。若您持簽證旅行,就不必再申請 ESTA。若在法律要求持有簽證的情況下,ESTA 並不符合簽證的條件。    
若您是以免簽計劃之身分經由海空方式到美國,您就必須事先取得官方核准的 ESTA。縱使是未持有簽證或甚至機票的嬰幼兒,也必須取得個別的 ESTA。您可以交由第三方來提交您的免簽計劃 ESTA 申請書。  
在免簽計劃的規定下,您可以申請取得核准的情況如下:

  • 您持有免簽計劃參與國簽發的有效護照;
  • 您計畫到美國從事為期 90 天或更短期間的觀光或洽公,或只是過境;
  • 您是免簽計劃參與國的公民(如下列國家);
  • 您已購買了回母國或接續到別國旅遊的航班;
  • 您選擇免簽計劃指定的運輸公司以海空方式到達美國;
  • 除非您居住在鄰近國家和鄰島,否則不得以這些地點作為旅遊的終點;
  • 先前您到訪美國時,均符合所有條件;
  • 您放棄上訴或要求重審入境判定的權利(由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官員做決定),以及爭辯免簽計劃相關的撤銷情事;但抗辯申請庇護被拒等判決則不在此限。在您受理時,您透過提交指紋、照片和其他生物特徵辨識來重申此豁免。
  • 您通過美國入境口的海關暨邊境保護局官員的檢查,被授予以免簽計劃之身分入境的許可,且未有違反移民和國籍法造成資格不符之處;
  • 您對美國國防、健康、安全或福利不造成威脅。
 
以下國家參與了免簽計劃:

AndorraHungaryPortugal
AustraliaIcelandRepublic of Malta
AustriaIrelandSan Marino
BelgiumItalySingapore
BruneiJapanSlovakia
ChileLatviaSlovenia
Czech RepublicLiechtensteinSouth Korea
DenmarkLithuaniaSpain
EstoniaLuxembourgSweden
FinlandMonacoSwitzerland
FranceNetherlandsTaiwan
GermanyNew ZealandUnited Kingdom
GreeceNorway
 
在《2009 年旅遊保護法》的規定下,確實有收費,分為兩個部分:

  • 處理費($4.00 美元)-- 所有 ESTA 申請者都必須支付一筆申請處理費。
  • 授權費($10.00 美元)-- 若您通過核准且授權以免簽計劃之身分赴美旅遊,您必須支付此費用,這筆費用會從您的信用卡收取。若您的申請被拒,則只會被收取申請費。
  • 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則會對他們提供的服務收取較高額的申請服務費。總費用包括處理費和授權費。
 
目前,所有 ESTA 申請費用必須透過下列任一信用卡或金融卡支付:Visa、MasterCard、美國運通或 Discover(Diner‘s Club、JCB)。所有付款資料必須在申請受理前提交。  
ESTA 的效期從授權第一天起計算,長達兩年;或是護照提前到期時,ESTA 也一併失效。在申請通過的顯示頁面上,您會看見 ESTA 的到期日。

請注意,ESTA 只授權您在美國停留最多 90 天(免簽計劃規定之期限),並非兩年。若您希望停留超過 90 天,則必須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。

然而,只要是在有效期間內,您都可以使用您的 ESTA 多次進出美國,因此您不必每次都為了到訪美國而重新申請 ESTA。即使您的 ESTA 在美國旅遊期間到期,也不會對您出境造成影響。

建議您將 ESTA 電子檔列印出,以備存證。海關暨邊境保護局的官員可取得您的 ESTA 電子檔版本,但仍建議攜帶紙本。

若您變更了下列事項,則必須重新申請 ESTA:您的姓名、性別、公民身分所屬國家,或您對免簽計劃資格提問的答案。    
我是免簽計劃參與國之公民,而且同時身為美國的永久居民,那我還需要申請嗎?
不用 – 您不必申請 ESTA。    
若您身為免簽計劃國的公民,同時身為加拿大的抵埠移民,您就不需為了以陸地方式抵達美國而申請 ESTA。在沒有 ESTA 的情況下,您必須填寫 I-94W 表格並在跨境時人工處理。若您持有有效的 ESTA,您的入境會更迅速,您也不必填寫 I-94W 表格。若您以海空方式到美國旅遊,您就必須申請 ESTA;但若您不是免簽計劃參與國之公民,則必須申請簽證。   
若您身為免簽計劃參與國之公民,則不必申請 ESTA。在沒有 ESTA 的情況下,您必須填寫 I-94W 表格並在跨境時人工處理。若您持有有效的 ESTA,您的入境會更迅速,您也不必填寫 I-94W 表格。若您以海空方式到美國旅遊,您就必須申請 ESTA。若您收到了綠 I-94W 卡,則須在離開美國時繳回。若您計劃以海空方式入境美國,則需要申請 ESTA。    
若您持免簽計劃參與國之護照入境美國,且符合免簽計劃的條款,則必須申請 ESTA;若您是持非免簽計劃參與國之護照入境美國,則必須申請簽證,而非 ESTA。
只要持您的美國護照到美國旅遊即可,不必申請 ESTA。
若您以美國免簽計劃到訪美國,您將需要申請 ESTA。若您是以關島或北馬利安納群島邦免簽計劃旅遊,則不必申請 ESTA,但您只能停留 45 天,且不得到訪美國。

美方認為由關島或北馬利安納群島邦到達美國為搭乘國內班機,因此班機本身並不需要 ESTA。然而,搭乘這類班機旅遊者必須通過預先檢查,而若您是以免簽計劃之身分旅遊者,必須申請 ESTA。
若該名孩童是以免簽計劃之身分旅遊,則必須取得已核准的 ESTA。
在簽證有效期間內,您仍可持該簽證到訪美國,並不需要申請 ESTA。
在您提交您的 ESTA 申請書並付款前,除了您的護照簽發國和護照號碼,其他資料均可更新。在您提交申請書和付款資料後,您可以更改您在美國的住宿地址,以及您的電子信箱,但務必在期限內完成。
您不需要這麼做,但國土安全部確實建議您印出 ESTA 以備紀錄留存,方便確認您的 ESTA 身分。美國國土安全部會將您的 ESTA 身分資料交給授權載送您至美國的運輸商。 您不需要出示 ESTA 的紙本證明,即可以免簽計劃之身分到訪美國。然而,印出 ESTA 留存紀錄是較佳的做法。若要取得 ESTA 的副本,只要提供您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護照簽發國和護照號碼即可。若您已忘了 ESTA 申請號碼,這會是實用的方法。
在這些情況下,您必須重新申請 ESTA:

  • 您更改了姓名;
  • 您變更了性別;
  • 您的護照已過期,或您換領了新護照;
  • 您更改了國籍;
  • 您的情況有所變動,造成您先前在 ESTA 申請表上的是非型提問的回答不再屬實。
  • 您先前的 ESTA 已過期。
您不必重新申請,您只需要在入境美國時用到您的 ESTA。